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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停工再调查!湖南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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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转载 发布时间:2022-05-06

坚决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现象!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

        01          

突出治理九大校外违规培训行为

根据通知,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包括公办学校编制外聘用教职工和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均被纳入专项治理范围。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也全部纳入其中。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内违规组织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另行处理。

本次治理重点聚焦九大校外违规培训行为,包括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教师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规定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教师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教师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根据通知,专项治理将从今年5月持续到2023年3月,要求各地根据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暗访督查、专项督导、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并通报查处结果,及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现象。同时要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举一反三、对症施策,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02          

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

通知强调,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

一经查实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两年的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经处理或处分后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对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中小学校(学校及负责人主动发现和处理的案例不计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的资格。

根据通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要把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纳入“真抓实干”激励事项的考核指标和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评价指标。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纳入对中小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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