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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一周年之大事记

教育政策
作者:校长邦转载 发布时间:2022-07-25

● 2021年7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 2021年7月24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率120家全国性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发出倡议——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

● 2021年7月29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 2021年8月5日

甘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

● 2021年8月11日

教育部发布消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落实“双减”情况建立半月通报制度。

● 2021年8月12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

● 2021年8月13日

江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2021年8月14日

北京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

● 2021年8月24日

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 2021年8月25日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 2021年8月25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教育“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说,新学期北京市将大面积、大比例推进干部教师轮岗。

● 2021年8月27日

江苏省南通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 2021年8月30日

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

● 2021年8月30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 2021年8月30日

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 2021年8月30日

重庆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

● 2021年8月31日

浙江发布《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 2021年8月31日

新疆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 2021年9月1日

《沈阳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试点工作方案》印发。

● 2021年9月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 2021年9月3日

为指导各地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严查七类违规校外培训。

● 2021年9月3日

吉林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

● 2021年9月6日

山东省威海市印发《威海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2021年9月9日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2021年9月10日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进行部署。

● 2021年9月17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的通知》,遴选10个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 2021年9月18日

河北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 2021年9月22日

黑龙江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 2021年9月23日

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双减”政策正式发布两个月以来,七成受访家长表示教育焦虑有所缓解。

● 2021年9月24日

云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 2021年9月24日至26日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赴广东省调研。调研期间,怀进鹏主持召开了广东省“双减”调研工作座谈会。

● 2021年9月26日

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 2021年9月28日

成都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 2021年9月30日

海南印发《海南省中小学作业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 2021年10月9日

河南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

● 2021年10月11日

宁夏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 2021年10月12日

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 2021年10月14日

《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发布。

● 2021年10月15日

教育部召开全国“双减”试点地区工作推进会,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全面分析问题与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 2021年10月21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 2021年10月2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 2021年10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

● 2021年10月27日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机制。

● 2021年11月1日

教育部建立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制度。

● 2021年11月3日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

● 2021年11月29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 2021年12月2日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 2021年12月21日

教育部召开首场“办实事 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教育部统筹各方、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积极作为,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推动“双减”落地见效,着力构筑良好教育生态,“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2021年12月22日

教育部召开第二场“办实事 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五项管理”政策出台以后,得到了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逐步形成了普遍管、统一管、科学管的良好局面,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 2022年2月21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 2022年3月3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明确禁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 2022年3月15日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 2022年3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

● 2022年3月28日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服务教师改进教学,服务农村提高质量,服务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双减”和“停课不停学”。

● 2022年4月2日

教育部部署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

● 2022年4月20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 2022年4月28日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移动端“智慧中小学”app正式上线。

● 2022年5月13日

教育部发布消息,由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项目较多、竞争相对充分,培训并非刚需,再加上受疫情影响线下停课,校内课后服务广泛覆盖,“双减”政策实施前后的非学科类培训服务价格总体保持平稳。

● 2022年5月19日

教育部发布消息,截至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

● 2022年5月20日

教育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文科类)专项抽查工作。

● 2022年5月25日

教育部有序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理科类)专项抽查工作。

● 2022年6月6日

教育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 2022年6月30日

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支持学校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

● 2022年7月7日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提示,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

● 2022年7月21日

教育部部署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

内容整理自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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