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印发《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规范明确,面向7至18岁青少年开展的课外体育技能培训均适用该《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等均纳入管理范畴,面向4至6岁儿童的体育培训行为参照执行本规范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明确,青少年体育培训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国家体育总局再次重申,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有明确的严禁录用负面清单,从业人员需进行背景审查。
包括是否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等,是否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不合适从事青少年体育培训的不得录用。不得聘用处于行业禁业期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规范》还对场地设施要求、课程要求、预收费管理、班级配比、安全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1)总体要求:立德树人为首要目标
青少年体育培训应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将立德树人作为首要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防止外来文化和非法宗教活动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应坚持服务青少年、普及体育项目、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方向,避免唯扩张融资、唯经济利益的倾向。
组织青少年体育培训活动应坚持科学性原则,考虑不同体育项目特点,遵循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
(2)场地设施:每班次人均培训面积≥3㎡
棋牌类项目每班次的人均培训面积≥3㎡;其余体育项目人均培训面积≥5㎡;
室内培训场地应当定期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中小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后,可依规开放体育场地,遴选合规机构提供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
(3)课程与班级配比:超10名学员至少配2名执教人员
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高危体育项目的培训每班次不超过20人,应当配备1名以上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急救证书的救护人员。
(4)预收费红线:不得一次性收取超5000元
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应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须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禁止向参加培训人员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烟草制品。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执教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培训场地内吸烟、饮酒。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教唆、帮助参加培训人员获取和使用兴奋剂。
连锁经营的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预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公开收费标准。
(5)安全保证: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
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项目,各体育项目培训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
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应在开展培训的室内、外场所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和回放视频图像能清晰辨认人员体貌特征,视频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90日。
青少年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应掌握治安、消防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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