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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落实20条重点任务 防范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教育政策
作者:转载 发布时间:2023-08-14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实施意见》提出,2023年,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6月底前,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了20条重点任务。包括加强网格监管,防止藏匿在住宅小区、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切实减少违规培训发生;加强房屋监管,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违规开展校外培训;加强网络监管,严禁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和培训信息,严禁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加强广告监管,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下同)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加强机构防范,建立防范违规培训的重点机构清单,定期公示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加强人员管理,防范个人违规开展培训;加强竞赛监管,严格清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竞赛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规竞赛活动;紧盯重点主体,严禁以托管、咨询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规范家政行为,要求家政服务企业不得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严防以“家政”为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正面引导,优化课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相关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并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和其他未取得资质的机构(个人)开展线上培训等违规行为,加大对违规提供网络服务的机构、个人和网络运营者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置各类违规问题,定期通报违规线索。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实施意见》鼓励中小学教师等群体利用业余时间自愿参与社会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实施意见》还要求,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在实施处罚的同时要在机构年审年检时同步予以体现;对证照不全的“黑机构”“黑家教”要联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罚。四川将违规开展培训的严重失信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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